凡是演讲情况皆由三个要素构成:演讲者、演讲词(内容)以及听众。本章的前两条法则都是讨论演讲者和演讲词之间的相互关系,直至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谈到演讲时的情形。唯有演讲者使自己的演讲与活生生的听众发生关联之后,演讲的情况才真正形成。演讲也许准备周详,也许是关于演讲者所热衷的话题。然而要真正地完全成功,还有另一个因素要考虑:他必须使听者觉得他所要说的很重要;他不只是要对自己的话题充满热情,还得把这种热情传给听众。历史上著名的雄辩家都具有这样的“老王卖瓜”之术,或者是传播福音术。你爱怎么叫怎么叫,绝对错不了。高明的演讲者热切地希望听众能够感觉到他所感觉的东西,同意他的观点,去做他以为他们该做的事,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苦。他以听众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他明白自己演讲的成败不是由他来决定——它要由听众的大脑和心灵去决定。
在推行节俭运动期间,我为美国银行学会纽约分会训练了一批人,其中有一人特别无法和听众沟通。为了帮助他,我们采取的第一步是使他的大脑和心思对自己的话题燃起热火。我告诉他,自己到一边去把题目再三思考,一定要使自己产生热诚。我要他牢记:纽约的“遗嘱认证法庭纪录”显示,85%的人过世时,身后都未留下分文,有3.3%的人留下1万美元或更多的钱财;他要时常想着,他不是求人施恩,或是求人做些经济无法负担的事,他要这般对自己说:“我是替这些人准备,使他们老年得以衣食无缺,舒适无忧,并留给妻儿安全的保障。”我要他记住,他是出去从事一项了不起的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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