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京大屠杀”另一名主犯谷寿夫的审判是在南京进行的。
1947年2月6日是谷寿夫案件公开审判的日子。这天,南京励志社礼堂门前戒备森严,道路两旁站着头戴钢盔、荷枪实弹的宪兵。礼堂大门的楼坎上,高挂着“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巨大横幅。从礼堂里拉出来有线广播的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前来旁听的群众,许多人席地坐在软绵绵的草地上,激动、兴奋地议论着,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历史性时刻。
审判大厅里坐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下午2时,法官们出庭坐定。台中端坐着审判长石美瑜,他脸色威严,气度非凡。他的右边坐着审判官宋书同,谷寿夫一案的承方法官叶在增坐在石美瑜左边,英俊的脸孔透着严厉,清秀的眉宇凝着冷气。法官李元庆、葛召棠则分坐在两头。
开庭以后,审判长石美瑜大声传唤:“带被告!”
随着威严的喊声,谷寿夫被宪兵押着穿过人群让开的通道,走进了法庭。大厅里所有的人都把眼光投射过去。
只见谷寿夫身穿黄军服,外着灰呢大衣,手提黄皮包走了进来。他身材矮胖,体格结实,嘴上蓄着八字胡子,脸色阴沉地来到了法官面前。谷寿夫走上被告席以后,直挺挺地立着,接着朝审判台上的法官们恭敬地鞠了一躬,随之低下头去,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
石美瑜对被告进行例行问话以后,宣布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察官陈光虞神情严肃地站了起来,以悲愤的语调大声宣读起诉书。这是南京人民充满血泪的控诉,这是中华民族义正词严的声讨。起诉书以确凿的事实,详细陈述了谷寿夫率领侵华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至21日,大肆屠杀南京人民的种种罪行。读毕,由日文通译又念了一遍给谷寿夫听。旁听席上,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只有记者们不时按动快门,弧光闪闪,耀人眼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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