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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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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1-13 11:16:10

【改革漫谈——商鞅之死不值得同情】

商鞅之死一向被看作是“变法者为变法殉难”的悲剧事件,千古之下得到了很多同情。朱相观看人艺话剧《商鞅变法》,据说潸然泪下。

在我看来,商鞅之死不过是他刻薄残杀的报应,不值得同情。

杀商鞅的人——也就是秦孝公的继承人秦惠文王——不是因为反对商鞅的新法,而是恨他这个人。因为秦惠文王当太子的时候,因为批评新法而获罪,但是“刑不加储君”,罪名要由太子的老师承担,商鞅把太子老师的鼻子割掉了。换了谁都得报这个仇。

商鞅是一个权力崇拜者,手里有权,无所顾忌,毫无人情可言。商鞅在秦国,严格禁止官民议论法令,连议论法令——无论拥护还是反对——都要获罪。商鞅曾经渭水决狱,很多人被杀的罪名就是议论法令,据说渭水尽赤,一派恐怖气氛。

法家的政治理念,并没有把人民放在法律的对立面。关东诸国是法家的起源地,在齐国、郑国、晋国都先后实施法家的那一套,在实际操作中,并无商鞅如此之多的肃杀恐怖。

商鞅执法的霸道之气太盛,实际上把法令向“恶法”的方向推动。商鞅死了之后,秦人没有怜惜他的,这不是商鞅的悲剧,因为这就是商鞅自己应得的报答。

让我们拿其他的人来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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