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莱佛士酒店,已重新装修得美轮美奂。我这种坏客人,还是喜欢旧时的破落。当年客人不多,嫌贵嫌设备不够,但对我们这些喜欢情调的旅人,莱佛士再便宜不过,还可以轻易地住进卓别林、毛姆的套房,洗手间比普通旅馆巨大。最舒服的,莫过于坐在大堂旁边的酒吧,一到傍晚,酒鬼们都集中在那喝Singapore Sling,是这家酒店首创的。要做出最原有和正宗鸡尾酒的酒吧并不多,巴黎的Harry Bar有几种,新加坡的莱佛士有一种,Singapore Sling,已闻名世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做饮食业的大多数是海南人,这鸡尾酒也是海南酒保发明。最初,是调来给女士们喝,因为它有粉红颜色,酒精度并不高,现在男女老少酒徒都爱上,在香港酒吧也可以叫到,但是去新加坡,最好到莱佛士试试。分量是这样的:三十公分的占酒、十五公分樱桃白兰地、七点五公分橙酒(Cointreau)和七点五公分的洧酒(Dom Benedictine)、十公分的石榴汁(Grenadine)来染红、一百二十公分的凤梨汁来调味,最后加上一滴苦味(Angosturd Bitter),杯口放置一片凤梨和一颗樱桃点缀,大功告成。顺带一提,莱佛士酒吧的另一种首创鸡尾酒叫“百万元鸡尾”(Million Dollar Cocktail)。秘方是三十公分占酒、七点五公分苦艾(Dry Vermouth)、七点五公分甜艾(Sweet Vermouth)、一滴苦味,和一滴蛋白,加一百二十公分的凤梨汁。这种鸡尾酒给毛姆吹嘘得红透天下,毛姆的作品《信件》(The Letter)再三提及。我今生今世,大概也没有毛姆的影响力,要不然自创几种鸡尾酒,味道也不逊别人做的,让它们发扬光大,也是很过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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