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秋天,我几乎同时收到《红礼帽》(原文如此)和《投影描绘器》的译文打字稿。它们甚至比我预想的还要差劲。霍沃思小姐是英国人,曾在莫斯科度过三年愉快时光,她父亲曾是驻莫斯科大使;库利希先生是个上了年纪的纽约人,出生在俄国,信末署名本。两人犯下同样的错误,在同样的词典里选择错误的义项,而且同样的鲁莽,看见眼熟的单词从不愿意费事查一查是否有意思相悖的同形异义词。他们对行文间的色调视而不见,对声音的细微差异充耳不闻。对于自然生物的区别他们很少从纲细化到科,更不会严格到属了。他们分不清“标本”和“种类”;“单足跳”、“高高跃起”和“跳起”在他们心中是穿着同一种单调制服的干巴巴的同义词;没有一页能够挑不出错误。尤其令我感到糟糕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想当然地认为一个值得尊敬的作家会来一段这样或那样的描写,然后因为他们的无知和粗心变成白痴的哭喊和嘟哝。本·库利希和霍沃思小姐的表达习惯如此接近,不由我怀疑也许他们已经秘密联姻,而且保持联络来讨论某个棘手段落;不然的话,他们或许常常相聚在亚速尔群岛某个野草丛生的火山口,来一次词汇学的野炊。
我花了好几个月修改这些肆意之作,并将修改稿口授给安妮特。她的英语是在君士坦丁堡一个美国寄宿学校学的,她在那儿读过四年书(一九二○年至一九二四年),即布拉戈夫一家向西流亡的第一阶段。我惊奇地发现她在完成新任务的过程中,词汇量神速扩展和提高,我给伦敦艾伦奥弗顿公司和纽约詹姆斯·洛奇公司的信措辞严厉,充满冷嘲热讽,她准确无误地打了出来,露出天真的得意之色,让我忍俊不禁。实际上,她的英语(和法语)指法要比俄语娴熟得多。当然无论何种语言,小小的失误在所难免。一天,我查看已寄出给那家耐心的艾伦公司的一叠修改稿副本时,发现她犯下一个小疏忽,仅仅是打字错误[“hero(英雄)”打成“here(这里)”,或者是“hat(帽子)”打成“that(那个)”,我都记不清了——但记得是有个“h”],唉,却使整个句子分外平淡,但尚不至于不合理(似是而非被许多认真负责的校对员引为千古之恨)。发一份电报就可以立即消除错误,但一个劳累过度、脾气急躁的作者会觉得这种事情太烦人——于是我无端发泄起熊熊怒火。安妮特开始寻找电报纸(翻错了抽屉),头也不抬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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