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中国、美国、前苏联、英国、法国、印度、澳大利亚、荷兰、加拿大、菲律宾、新西兰等11个国家的法官,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首要战犯进行审判。根据《波茨坦公告》精神,各战胜国可对侵略的被俘战犯自行审判。当时中国由于内战,没有条件和能力对日本战犯进行审理,鉴于上述情况,苏联将在中国被俘的日本战犯押送到西伯利亚,进行监禁和强制劳动。
一、中央命令:“不跑一个,不死一个”
新中国成立后,为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声望,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1949年12月毛主席访问苏联,在同斯大林会见时提出将关押在西伯利亚的日本战犯移交给中国,由中国作为主权国家自行审判。
1950年7月,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公安部队将押解和看押日本战犯的任务交给华北军区。接到命令后东北军区公安司令部把这一任务交给公安第十八师第五十三团。这是一项责任非常重大的政治任务,中央和有关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周恩来总理明确指示,押解中要做到“不跑一个,不死一个”。部队接受这项任务后,大家都感到压力很大,押解做到“不跑一个”没有什么问题,要求“不死一个”很难。一方面日本人长期受军国主义教育,讲武士道精神,效忠天皇,一旦绝望就会自杀;另一方面,这些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战争罪犯,在中国的土地上横行14年,犯下了滔天大罪,人民群众一旦发现他们被押解回来,绝不会让他们活着。接到这个任务后,团长徐其富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这些年他带部队完成过许多重大任务,从没有一件任务令他这样为难过。这个任务看似简单,实际上非常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他和其他领导认真分析了押解的形势,对押解进行了细致地研究,制定了严密的执勤方案:为防止战犯途中被发现,徐其富建议押解列车上的玻璃窗都用纸贴上;为方便哨兵处理情况,将车门上的锁全部取掉;为严格保密,这次任务的具体情况暂不向部队传达。为加强领导,团长徐其富亲自带队参加这次任务。经过反复研究,最后选定战斗力强、素质高的三营十一连担任这次押解任务。为确保万无一失,又从十连抽调几十名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的老战士配合十一连执行任务。参加执行这次任务的干部战士共230人,部队出发之前,徐其富给战士作了简单的动员,动员中他说:“我们这次是到我国北方执行一次特殊任务,什么任务由于特殊原因现在还不能告诉大家,但有一点可以告诉大家,这个任务很光荣,责任很重大,大家不要打听、不要猜疑,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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